沙县小吃店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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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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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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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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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凭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经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龙岗街道南联第六工业区 路 号的一楼店铺 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租房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年,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正(¥ 元),乙方应在每月 的 日前向甲方交清当月的租金,逾期则按每天1%计滞纳金,直至缴清为止, 租金的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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