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鱼塘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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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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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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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鱼塘经营权转让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大佛乡原龙凤桥1 组、4 组大石包3 组的一口养鱼塘 (老名赖塘)的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时间:从2014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在经营权转让期间,乙方必须全面履行甲方在建塘时同该塘被占 地农户达成的一切义务,同时享有经营该塘的一切权利。 四、乙方须在当年12 月30 日前向该塘被占地农户支付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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