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公安局溱东交巡中队派出所施工招标文件范本J0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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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公安局溱东交巡中队、派出所现有资产转让和迁址重建 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编 号:J03155 招标人(盖章)东台市公安局溱东交巡中队、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刘晓容 日期: 2011 年 4 月 18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4) 二、投标须知……………………………………………………(6) (一)总则…………………………………………………..(6) (二)招标文件……………………………………………...(6) (四)投标报价………………………………………………(8) (五)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9) (六)开标、评标、定标…………………………………...(10) (七)合同的授予…………………………………………...(12) 第二章 评标办法…………………………………………………...(13) 一、综合计分评标办法………………………………………...(13) 第三章 合同…………………………………………………………(15) 一、 合同协议书…………………………………………………..(15) 二、 通用条款(略)…………………………………………………(18) 三、专用条款………………………………………………………(18) 四、工程质量保修书……………………………………………….(29)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31) 第五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32)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33) 表1、工程量清单………………………………………...(33)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47)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9) 二、授权委托书………………………………………………….(50) 三、投标函……………………………………………………….(51) 四、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52) 表1 封面………………………………………………………….(53) 表2 投标总价……………………………………………………(54) 附表1 工程项目总价表……………………………………… (55) 附表2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58) 2 附表3 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 (59) 五、辅助资料表……………………………………………… (60) 表1 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66) 表2 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67) 表3 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表4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表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 1 工程名称 东台市公安局溱东交巡中队、派出所现有资产转让和迁址重建 工程 2 建设地点 溱东镇镇北新区(现有资产位于溱东镇罗青路南侧) 3 建筑面积 现有资产:建筑面积3018.4m2,占地面积:6192.8m2;新建工程: 建筑面积:4452.6 m2,占地面积:6400 m2, 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 标段划分 工程标段 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原派出所、交巡中队房地产抵算承包款) 3 7 质量标准 合格 8 工期要求 施工总工期: 210 日历天。 9 评标办法 以现有资产竞价超出评估价的部分,加新建工程投标价低于标 底价的部分,两者绝对值之和的最高者中标。 10 资金来源 自筹 11 招标范围 现有资产的竞价转让,重建工程综合楼、宿舍楼的土建、安装、消 防。 12 工程报价方式 多方案报价方式 13 投标有效期 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4 投标担保金额 投标保证金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2% 或人民币 拾伍 万元 15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3 投标文件份数 壹份正本,副本 二 份。 4 14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 间 收件人: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截止时间: 2011 年 6 月 4 日 8 时 提交地点: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15 开 标 开标时间: 2011 年 6 月 4 日 8 时 开标地点:东台市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招标采购交易市场 注:招标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对相应的栏竖向可根据需要扩展。 5 二、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 工程概况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 项~第7 项。 1.2 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 项。 1.3 现场条件 1.3.1 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施工现场已拆迁,场地已平整 1.3.2 施工用水、电: 水电正常 1.3.3 有关勘探资料: 无 1.3.4 其他: 无 1.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招 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招标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 投标费用 2.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 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评标办法 6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工程量清单(并附电子文本)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 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核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 取招标文件3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 时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 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 5 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15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 人提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市招标办备案后,将以书面形式分 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5.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 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 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书面通知的方法修改招标文件。 修改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同等约束作用。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 后,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通知。 6.2 补充通知报市招标办备案后,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投标人、标底编制单位及其他有关 部门。 6.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 7 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 6.4 当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内容互相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为准。 (三) 投标报价 7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 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8 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一 种方式 8.1 固定价格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 策性风险系数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结 算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变更部分的价款按投标的让利系数执行。 8.2 可变价格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 而变动。 9 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配套使用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 程计价表(以下简称江苏省计价表)、费用计算规则和项目指引,由招标人(发包人)提供 工程量数量,投标人(承包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 10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10.1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 进行投标报价。 (四)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1.1 投标人应准备 八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 七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1.2 当采用综合因素评标时,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第一册(技术标)为施工组织设计, 8 第二册(商务标)为施工组织设计以外的所有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第一册(技术标)和第 二册(商务标)应分别密封,并在封袋标明“技术标”或“商务标”,同时还要写明招标 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当采用价格单因素或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 评标时投标文件不分技术标和商务标。 11.3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 11.4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11.5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 投标截止时间 12.1 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14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给招标人。 1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3.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 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 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 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五) 开标、评标和定标 14 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下列 第三 种方式 14.1 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 14.2 含施工组织设计的价格单因素评标方法 14.3 综合计分评标办法 招标人若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的,须在投标截止日三天之前(含三天)将最高 限价送市招标办备案后公布给所有投标人。 15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 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 9 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 件的主要内容,公布标底。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价方式的,标底和投标报价的电子标书,应当在开标 会议上当众进行复制或者数据导入,供评标时使用,原始电子标书应当密封保存至招 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投标人不提供刻录于招标人提供的专用光盘上的电子标 书,其投标将被拒绝。 16 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 件作出响应。 17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 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 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 致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0 (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 (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 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 (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 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7)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 投标的; (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9)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8 评标、定标工作在市招投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组织进行。 19 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 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 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 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 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六)、授予合同 21 定标后,招标人应在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 况的书面报告。 2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 议。 23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 5 天内,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的形式为 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 24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5 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 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11 予以赔偿。 25 订立书面合同7 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至市招标办备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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