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 虚拟股权分配办法 - 信特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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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 级: 文档编号:M017 标 题:虚拟股权分配办法 当前版本:A 第 1 页 共 5 页 日期:2006.1.1 虚拟股权分配办法 深圳市信特科技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各部门 密 级: 文档编号:M017 标 题:虚拟股权分配办法 当前版本:A 第 2 页 共 5 页 日期:2006.1.1 虚拟股权分配办法 1.总则 1.1 目的:励 秀 工,以 工工作 极性和 造性,使 奖 优 员 调动员 积 创 员 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 密 合,从而形成一种人人 紧 结 争先、努力工作的企 文化。 业 1.2 定义 1.2.1 虚 股 : 拟 权 是公司根据 工在公司 员 的工作 、工作年 业绩 限及职位等 合情况,将公司分配 工的 金 励 综 给员 现 奖 转 其虚 持有公司股份的一种与登 股 相 的名 为 拟 记 权 对应 义 股 。 权 1.2.2 行 :指 权 虚 股 拟 权持有 工 员 要求公司按照 定 、价 约 时间 格和方式履行虚 股 拟 权 定的 。 约 义务 1. 3 本 法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 工。 办 员 深圳市信特科技有限公司 密 级: 文档编号:M017 标 题:虚拟股权分配办法 当前版本:A 第 3 页 共 5 页 日期:2006.1.1 2.内容 2.1 虚 股 分配条件 拟 权 2.1.1 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超 一年。 员 过 2.1.2 工的工作 突出,在公司或部 里起着非常重 员 业绩 门 要的作用。 2.1.3 工的工作 度好,服从 ,工作 极主 、勤勤 员 态 领导 积 动 、任 任怨。 恳恳 劳 2.1.4 工 公司、关心公司、忠 度高。 员 热爱 诚 2.2 虚 股 的性 :虚 股 拟 权 质 拟 权只 有 利的分配 ,而不 拥 红 权 实际拥 有股 ,也不享受股 的其他 利 权 东 权(如表决 等) 权 ,当员工离开 公司 , 于其 时 对 持有的虚 股 可以采取撤 、 拟 权 销 、 转让 等 变现 不同的 理方式 处 。 2.3 虚 股 分配方法 拟 权 2.3.1 可分配股 数 权总 可分配股 数 当年公司 增 部分的 权总 为 净资产 值 深圳市信特科技有限公司 密 级: 文档编号:M017 标 题:虚拟股权分配办法 当前版本:A 第 4 页 共 5 页 日期:2006.1.1 15%。 2.3.2 配股原则 以年度 效考核 依据 行配股,具体配股方法如下: 绩 为 进 2.3.2.1 配股原则 工本年度所得股 员 权= 2.3.2.2 工本年度 效 员 绩 工本年度 效 员 绩 2.3.2.3 部 效系数: 门绩 部 效系数是根据配股当年各部 的工作 门绩 门 来确定的,默 如下,不同年份各部 业绩 认值 门 效系数可做不同 整,但同一年度各部 绩 调 门绩 效系数 和 总 应为1: 研 部: 发 40% 市 部: 场 30% 生 部: 产 20% 其它部 : 门 10% 2.4 利分配原 红 则 深圳市信特科技有限公司 密 级: 文档编号:M017 标 题:虚拟股权分配办法 当前版本:A 第 5 页 共 5 页 日期:2006.1.1 工当年 分 利 员 应 红 2.5 虚 股 行 原 拟 权 权 则 2.5.1 虚 股 的行 期: 拟 权 权 自授 之日起 权 十年内有效(含三年等候行 期 权 ),即 工 员 自被授予虚 股 后的三年内不得行 ,第四年方可行 拟 权 权 。 权 未行 部分可在有效期内 行使,超 有效期仍 权 继续 过 未行 的即被 放弃。 权 视为 2.5.2 行 方式: 权 2.5.2.1 虚 股 持有 工不得在三年等候行 期 拟 权 员 权 后 一次性将所持有的虚 股 选择 拟 权变现 或 。 转让 2.5.2.2 除非董事会另行同意,否 虚 股 持有 则 拟 权 工只可按以下方式行使股 : 员 权 当次可行使股 当次可行 日期 权 权 占已到期可行使股 的比例 权 深圳市信特科技有限公司 密 级: 文档编号:M017 标 题:虚拟股权分配办法 当前版本:A 第 6 页 共 5 页 日期:2006.1.1 25% 三年等候行 期后的第一周年 权 25% 三年等候行 期后的第二周年 权 25% 三年等候行 期后的第三周年 权 25% 三年等候行 期后的第四周年 权 2.5.2.3 虚 股 或 价格以公司当年的 拟 权变现 转让 算依据。 净资产为计 2.5.2.4 虚 股 持有 工欲全部或部份行 , 拟 权 员 权时 必 以 面形式通知公司, 通知 注 须 书 该 书须 明欲行 的 情。 权 详 2.6 其它 明 说 2.6.1 如虚 股 持有 工在持股期 生 ,其虚 股 拟 权 员 间发 变动 拟 的 理方法如下: 权 处 2.6.1.1 工在虚 股 持有期内辞 或被公司 员 拟 权 职 辞退, 工自辞 或收到辞退通知 之日 员 职 书 后的一个月内,可将到期的虚 股 行使 拟 权 深圳市信特科技有限公司 密 级: 文档编号:M017 标 题:虚拟股权分配办法 当前版本:A 第 7 页 共 5 页 日期:2006.1.1 完 ,未到期的虚 股 自 放弃。 毕 拟 权视为 动 2.6.1.2 工去世,其法定 承人有 自 工去世 员 继 权 员 日期起计12 个月内全部行使所享有的虚 股 。 拟 权 2.6.1.3 工退休,工有 自退休之日起 员 员 权 计12 个 月内全部行使所享有的虚 股 。 拟 权 2.6.2 本 法的最 解 公司董事会。 办 终 释权归 3.生效日期 本 法从 办 2006 年1 月1 日起开始生效。 4.附件 无 深圳市信特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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