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 - 保险条款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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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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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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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概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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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生命尊严提前给付附加条款是平安保险推出的重大疾病末期提前给付保障条款。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为严重疾病末期,预计存活期低于6个月,可申请提前领取主合同疾病身故保险金的50%作为提前给付保险金,最高以10万元为限。需保单生效满1年后方可申请,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条款不适用于已申领过提前给付金、主合同终止或变更为减额交清、定期死亡保险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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