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印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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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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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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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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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印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市政管委),直辖市房地局,计划单列市建 委(房地局):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保障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 物业管理纠纷,我部制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 此文本适用于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物业管 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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