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设计方案合同范本 | 装修设计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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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装饰设计合同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2018 年 月 日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装修 室内 工程设计,经 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工程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 表。 1 / 8 序 号 分工 程名 称 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 及内容 估算总投资 <万元) 费率 % 设计费 <万元) 层 数 建筑面 积 <m2) 公 用 部 分 室 内 部 分 施 工 图 1 合计 说 明 1.本设计不包括园林、厨房和智能化设计。 2.本设计不负责建报图和竣工图。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 数 提交日期 1 上级有关批文 1 合同签订后2 日内 2 总图、平面布置图确定资料 1 合同签订后2 日内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 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1 效果图 8 平面图确定后 工作日内 2 装饰施工图 2 平面图确定后 工作日内 所有设计文件: 1、设计说明书2 份、 2、效果图< )、如须增加效果图,每增加一张,则增加1500 元。 3、施工图2份<含电脑光盘二张)、 4、概算工程清单2份.(须另计费>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为 万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 次序 占总设 计费% 付费额 <万 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 1 50 方案草图确定,开始画效果 2 30 效果图完成,交付A3 效果图及电子文件时 3 15 交付施工图A2 蓝图 4 5 协助施工方现场施工 3 / 8 说明: 1、设计费支付进度按提交设计文时间及工程进度所决定。 2、上述设计费包干价,在本合同项下工程范围内,今后不随涉及内容及设计 周期的改变而调整。设计费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数,按规定向发包人按比例收取。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 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 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3 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 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3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 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工程、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 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 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时向设计 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 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 发包人应为设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电脑,办公桌、打印机) 生活<住宿)及必要的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 6.2 设计人责任: 4 / 8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 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及当地技术标准。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 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 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 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工程开始施工,如须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 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则设计费或工资另行商议。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 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 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 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 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 计费的全部支付。 7.2 发包人应按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3天 支付,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 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 5 / 8 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 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协商解决 。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 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工程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一。 7.5 合同生效后,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 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工程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 版部门购买。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 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 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 下列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8.7 本合同一式 2 份,发包人 1 份,设计人 1 份。 8.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第一天起生效。 8.9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 6 / 8 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 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1 其他约定事项:<也可另签补充协议)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昆明王与杨设计有限公司 签证人: <盖章) 公司代表: <盖章) 地 址: 地 址: 身份证号: 日期:2018 年月 日 日期:2018 年月 日 7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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