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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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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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7) 第一条 总则 1.1. 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 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以下简称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 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 (以下简称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 企业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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