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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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览 | ||
号: 编 安 保 服 务 合 同 书 聘用 位(甲方): 单 受聘 位(乙方): 单 - 1 - 定日期: 签 根据《中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华 》、《中 人民共和国 华 劳动 法》、《中 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华 劳动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 ,甲 规 乙双方 平等 商,自愿 本合同。 经 协 签订 一、保安服务内容 第一条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 , 双方确 的目 、区域 员 对 认 标 实 施安全保 ,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 防和制止侵害甲 卫 预 方安全的行 生。 为发 第二条 乙方保安 的具体 勤 位、 范 和勤 安排 员 执 岗 职责 围 务 , 由甲乙双方在法律法 允 的范 内 商确定,作 本合同附件 规 许 围 协 为 。 二、聘用保安数量、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 第三条 甲方聘用乙方保安 共 员 名。其中保安管理岗 位 名;人力防范 位 岗 名;技 防范 位 术 岗 名。 第四条 服 期限 务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服 地点: 务 。 三、工作时间 第五条 保安 行 合 算工 工作制, 合 算 工 员实 综 计 时 综 计 劳动 。 时 若甲方需要保安 加班, 遵守《 法》 定的 限制 员 应 劳动 规 时间 。 四、服务费标准及支付 - 2 - 第六条 保安服 准 : 务费标 为 保安管理 位每人每月 岗 元人民 ; 币 人力防范 位每人每月 岗 元人民 ; 币 技 防范 位每人每月 术 岗 元人民 。 币 以上保安服 合 每月 务费 计为 人 元人民 (大写: 币 人民币 )。 第七条 保安服 行按 务费实 付制,以 预 方式支付。 支付日期为 。如支付日期最后1 日 国家法定 假日、公 为 节 休日, 假日、公休日后的第 则节 1 个工作日 支付期限。 为 第八条 甲方要求乙方保安 在国家法定年 假日或者超 员 节 过 法定工 工作的, 在本合同服 准之外依照国家有关 定 时 应 务费标 规 另行支付加班加 工 。支付期限 加班加 工作次月 时 资 为 时 5 日前。 支付期限最后1 日 假日、公休日的, 假日、公休日后的第 为节 节 1 个工作日 支付期限。 为 第九条 因甲方原因致保安 不能享受国家法定年休假的, 员 甲方 依照国家 定 准支付相关 用。 应 规 标 费 以上 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 费 为 。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 利和 权 义务 第十条 甲方有 指派人 保安 的工作 行 督、 权 员对 员 进 监 检查 和指 ,有 要求 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 。 导 权 调换 员 第十一条 甲方 保安 提供必要的 勤装 、通 技 应为 员 执 备 讯 术 。 设备 - 3 - 第十二条 甲方 保安 免 提供食宿及开展文体活 所 应为 员 费 动 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甲方因条件限制不能提供食宿的, 支 应 付每人每月伙食费 元人民 、住宿 币 费 元人民 , 币 人 合 每月 计 元人民 (大写:人民 币 币 )。 以上 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 费 为 。 第十三条 甲方有 任及 、 真研究解决乙方提出的安全 责 时 认 ,采取必要的改 和防范措施。 问题 进 第十四条 甲方有 教育其 工尊重保安 的工作, 保 义务 员 员 对 安 履行 的行 予以支持、配合,尊重和保障保安 的合法 员 职责 为 员 益。 权 第十五条 甲方 理保安 在 勤中与甲方人 及 入 负责处 员 执 员 进 勤区域的外来人 生的争 。 执 员发 议 (二)乙方的 利和 权 义务 第十六条 乙方 保安 的勤 指 、人 整和休假安 负责 员 务 挥 员调 排。 第十七条 乙方 保安服 范 内的不安全 患有 向甲方 对 务 围 隐 权 面提出改 意 和建 。甲方未及 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甲方或 书 进 见 议 时 第三方人身、 失的,乙方不承担 任。 财产损 责 第十八条 乙方有 拒 提供合同 定范 以外的服 ,有 权 绝 约 围 务 拒 甲方指定 人以外人 的直接指 。 权 绝 负责 员 挥 第十九条 乙方 支付保安 的工 和福利 用,提供保 负责 员 资 费 安 勤所需的制式服装。 员执 - 4 - 第二十条 乙方 保安 的思想教育、 培 等日常管 负责 员 业务 训 理和保安 的 理。 员违纪问题 处 第二十一条 乙方保 所派保安 具 任 位 格。 证 员 备 职岗 职业资 第二十二条 乙方 及 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 。 应 时调换 员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内容 (一) (二) (三) (四)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 商可以 面 更本合同。 经协 书 变 第二十四条 合同期内遇国家或 州市重大政策 化,甲乙 郑 变 双方可以 商 整服 价格。 协 调 务费 第二十五条 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 , 及 继续 时 应 时 通知 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 商确定 任的承担。 对 协 责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期限届 即 止。如一方要求 , 满 终 续签 应 在本合同届 前一个月内提出,由双方 商确定。 满 协 八、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 方解除合同, 单 应 承担 任,向 方支付 金。 金数 所聘保安 违约责 对 违约 违约 额为 员总 数 人一个月的服务费 元人民 (大写:人民 币 币 )。 第二十八条 甲方 延支付服 或加班加 工 的,每 迟 务费 时 资 迟 - 5 - 延一日, 按 延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逾期滞 金。 应 迟 纳 甲方 延支付服 超 一个月,乙方有 解除合同,并要求甲 迟 务费 过 权 方承担 任,支付 金。 违约责 违约 第二十九条 甲方指派保安 从事本 员 合同 定以外工作,由 约 此造成 保安 、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 任,由 对 员 经济赔偿责 甲方承 担。 第三十条 因乙方保安 失 造成甲方 失,甲方有 员 职 财产损 权 依据有关部 出具的相关 定 明追究乙方的 任。 门 认 证 赔偿责 九、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争 由双方 商解决; 商不成可以向 议 协 协 北京仲裁委 会申 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 员 请 诉讼 十、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另行 商。 协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 双方 字(盖章)生效。 经 签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 委托人: 权 /授 委托人: 权 地址: 地址: : 电话 : 电话 : 邮编 : 邮编 - 6 - 开 行: 户 开 行: 户 号: 帐 号: 帐 日期: 年 签订 月 日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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